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8月17日在厦门表示,中国原有财税教育体系中研究生培养模式形式单一,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逐渐将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向培养学术性人才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转变。
中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首届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工作会议,当天在厦门举办。与会的首批税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全国36所)院长(系主任)及项目负责人,围绕中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战略、培养模式;税务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国际性与中国需求、教材与案例库、师资要求、专业学位培养与职业资格衔接、职业技能与就业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和探讨。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中国税收领域也不断面临发展和变革的要求。无论是财税体制的改革、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还是纳税服务的提升,都需要高层次应用型税收专业人才。定位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人才的全新教育项目——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呼声日高。
宋兰称,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出台,正好弥补了中国税收教育体制内专业学位教育相对不足的局面。
据了解,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3月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金融等2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税务教指委)在此会议上正式成立。
此间观察人士称,本次会议在中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正式启动前夕召开,将对中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机制、师资培训和国际交流等问题给出前瞻性解决方案,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基础。(来自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