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30 浏览量: 作者:
自即日起,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的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6月11日—6月12日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至尚行楼(4号楼)301房间团委办公室。
望同学们互相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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