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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试行)

时间:2011-10-08 浏览量: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试行)

2007年12月4日院长办公会议通过)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深化理论创新、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开展在读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活动。

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于研究生学业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

一、 评奖资格与评奖范围

1、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体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参加,但每人在读硕、博期间各只允许获奖一次。请奖论文每人限报一篇。

2、以我院在读研究生身份为第一完成人出版或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均可申请评奖。

3、参加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活动的研究生必须努力学习、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4、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在校学习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0.25万)。

5、参评的学术论文必须政治观点正确,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6、参评的学术论文必须符合公认的学术规范,编校质量达到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二、奖励办法与奖励额度

对获奖项目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和奖金。

1、奖励等级

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分别评奖。

奖励等级分为三级。

2、奖励额度

一等奖奖金 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三、评奖时间与颁奖时间

1、评奖时间

每年的5-6月份。

2、颁奖时间

每年的开学典礼。

四、评奖申报与评奖程序

1、由教务处会同研究生工作处组织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的申报工作。

(1)本人申报。由请奖研究生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评奖申报书》,并提供请奖作品原件及相关材料;

(2)院团委、研究生会对研究生个人申报的学术论文进行汇总;

(3)研究生工作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的学术论文进行筛选和推荐;

(4)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将推荐的学术论文分类、分别聘请三位专家进行评议后报院学术委员会。

2、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初选后的学术论文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式确定奖项,并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3、评奖结果由教务处科研办公室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为两周。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院对获奖研究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