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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专家刘佐:减税降费的同时,也要压缩行政开支

    时间:2018-09-06 浏览量: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 刘佐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减税降费的呼声不断。中国目前的税负现状如何?减税降费的过程中面临着哪些挑战?此外,中国在减税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未来中国的税负将会如何发展?搜狐国富智库就此专访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原所长刘佐,他表示,近年来中国高层已经注意到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偏重,并且采取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

    在减税的过程中,个人能否受益,受益多少,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减少个人所得税,个人可以直接受益,但是此税的体量较小,受益人数和金额也有限。减少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减少企业的负担;降低增值税税率,理论上可以直接减少消费者的负担,但这些减少的税收不一定都会体现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上,其中一部分有可能变成企业的利润。

    刘佐建议,政府可以统一规定标价方法,即要求商家将增值税列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之外,这样既可以让消费者和商家监督政府的税收,也可以让消费者和政府监督商家的价格。

    此外,刘佐强调,中国的财政支出中行政开支很大,所以减少开支的空间也很大。中国的财政改革,不能光减税降费,同时得压缩财政开支。

    以下为采访精编:

    搜狐国富智库:当前的税负重吗?

    刘佐:目前,不管是我国企业还是个人的税费负担,整体来看都比较重。高层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所以近年来一直在采取减税降费的措施。

    此次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税前扣除额标准提高,扣除项目增加,税率级距拉大,减税幅度也很大。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占就业人口的比重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的比重、个人收入的比重都很低,所以大家对此次减税的期望不应过高。我理解很多人希望通过减征个人所得税解决大量的民生问题,特别是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和育儿等问题,但这种期望显然不太现实。且不说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就业人员收入较低,达不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即便对纳税人中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免除其每个月应纳的几十元或一二百元的个人所得税,也解决不了上述问题。

    从个人缴纳的其他税费看,减少社保费和增值税也有一定的难度。例如,如果减少社保费,可能会引起养老金资金来源的紧张;降低增值税税率,如果商家不同步降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消费者个人也无法充分受益。例如,今年5月1日政府降低了增值税的两档主要税率,但是大家发现绝大多数相关商品和服务并没有因此降价。

    当时我调查了北京市场3类商品的价格变化情况:第一类,某品牌手机,增值税减了多少,价格等额降低,消费者充分受益。第二类,汽油,增值税减少后,含税价格明显降低,不含税价格略有提高。也就是说,政府减税的这部分钱,一部分被消费者得了,一部分被企业得了。第三类,某大型超市的面包,增值税减少后,含税价格不变,不含税价格相应提高。也就是说,政府减税的这部分钱变成了商家的额外收入,消费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好处。

    不管是减社保费还是增值税,都不是一减就见效,但总体而言,减比不减要好。

    搜狐国富智库:那是不是减税就要从企业上面入手的操作性比较大?

    刘佐:目前中国的税主要是通过企业来缴纳的,其中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减少企业所得税,企业会直接受益。例如,目前企业取得100万元的利润,要按25%的税率缴税25万元。如果税率降低到20%,企业的税后利润就会增加5万元,可以用于发展生产或奖励员工。

    增值税表面上是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企业缴的,实际上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负担的。例如,某商店向消费者出售一瓶矿泉水的不含税价格是1元,应纳增值税0.16元,含税价格是1.16元。显然,上述税款是消费者支付的,不是商店支付的。如果政府降低增值税税率,商店出售的矿泉水不一定降价,可能还会按每瓶1.16元出售。

    将来,政府可以统一规定标价方法,即要求商家将增值税列在商品和服务的不含税价格之外,这样既可以让消费者和商家监督政府的税收,不能让政府乱收税;也可以让消费者和政府监督商家的价格,不能让商家乱涨价。仍以上述商店出售的矿泉水为例,可以分别标明不含税价格1元、增值税0.16元和含税价格1.16元。如果政府将增值税税率降至10%,上述标价就应改为不含税价格1元、增值税0.10元和含税价格1.10元

    搜狐国富智库:能不能通过减税提高个人的收入?

    刘佐:增加个人收入是大家的愿望,但是如何实现需要研究。目前我国城镇就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但政府既不能强行要求企业给职工加工资,也不能随意给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加工资。因为企业给职工加工资会增加经营成本,需要考虑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给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加工资,需要考虑财政收入的情况,也与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有关。由此可见,增加个人收入应当以发展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同时,减税降费既可以增加企业的收入,从而有利于增加个人的收入;也可以增加个人的实际收入(到手的税后工资)和购买力。目前我国企业负担的主要税费是企业所得税、社保费和计入成本的增值税,个人负担的主要税费是从工资里扣缴的社保费、个人所得税和购买商品、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

    搜狐国富智库:真正的税制改革,是不是要对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体制进行改变?

    刘佐:我不赞同在研究现实税收问题时继续使用间接税和直接税的传统概念,这是一组比较老的学术概念。在现代税制和管理制度面前,按照过去的税负转嫁判定标准,已经很难分清楚什么是直接税、什么是间接税了。例如,有人说增值税是间接税,但是,增值税通常在商品和劳务的不含税价格之外征收,由购买者支付,销售者只是代收税款,交易中并没有税负转嫁的情况。

    目前我国的财税部门和部分学者通常将现代税收分为三类,即货物和劳务税,其中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其中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其中主要是房地产税。我国财政统计中的税收通常不分税类,按税种排列。

    根据外国的经验和我国的情况,从发展趋势上看,我国货物和劳务税的比重会继续逐步下降,所得税的比重会继续逐步上升,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会继续逐步上升,这是比较合理的。

    货物和劳务税有利于体现税收的横向公平,即同种商品和劳务适用相同的税率,同时税负具有累退性。仍以上述矿泉水为例,不管购买者的收入高低,增值税税率都是16%。但是,同样购买1瓶矿泉水,支付0.16元的增值税,对一个高收入者来说无所谓,因为其收入高,此类消费支付的增值税占其收入的比重极低;对一个低收入者来说则有点奢侈,因为其收入低,此类消费支付的增值税占其收入的比重较高。所得税就不一样了,高收入者收入高,就要多缴税;低收入者收入低,就要少缴税,甚至不缴税。

    搜狐国富智库:减税降费的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刘佐:在减税降费的同时,政府的财政支出也应减少

    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规模庞大,不光要支撑中央、省、市、县、乡5级政府,还有同级的党委、人大、政协、监委、法院和检察院,机构运行和人员供养开支很多。很多公立学校、学校类似政府机关,领导班子和下属机构庞大,管理人员很多,开支也很大。如果能够逐步上述精简机构和人员,就可以减少很多财政支出,也有利于减税降费,减轻民负,改善民生。以最近实施的省以下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为例,改革以后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大量减少,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成本,利民利国,一举多得,实为好事,值得推广和完善。

    随着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已经代替了很多传统的手工操作,这是精简机构和人员的重要因素之一。1992年我访问美国国税局的时候,该局的工作人员多达12万人,报税高峰时段还要雇佣很多临时工。目前该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不到8万人,三分之一的人已经被计算机替代;绝大多数纳税人已经不去邮局寄送税单,而是网上申报了。

    此外,我国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应当进一步增强。目前各级财政机关公布的财政支出情况大多比较笼统,国防、外交、经济建设、科技、教育、卫生、社保、民政和环保等大类的数据基本上都能查到,但具体情况依然不是很清楚。例如,教育经费看起来很多,但是人们可能更关注这些钱中用于教育机关、学校、老师和学生的部分和具体项目各有多少,经费使用的效果如何,问题何在,如何改进。

    所以,一方面要减税降费,另一方面要减少财政支出,两管齐下,不能顾此失彼。而且,从实际情况看,减税降费和减少财政支出的空间都是很大的。

    搜狐国富智库:一直在提减税,3月份提出的一万亿的目标,现在进行的怎么样了?

    刘佐: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减税8000亿元、降费3000亿元的减税降费目标,并得到了全国人大的批准。随后有关措施迅速陆续出台,并且不断“加码”,看来势头不错,估计最终执行结果应该会超过上述目标。

    至于为什么今年以来我国的税收收入依然快速增长,大概可以从经济发展和税收管理两个方面分析。从经济方面看,投资、消费和进出口都在快速增长,企业的利润、职工的工资也随之增长,这是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虽然我国各主要税种的税率没提高,甚至下调了增值税的主要税率,但是由于税基大了,税收收入(税额=税基x税率)也会随之增加。同时,由于税收管理水平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增强,税收流失减少,这也是税收增长的重要原因。

    例如,某纳税人原来申报的税基是100元,适用税率是10%,需要缴税10元;现在适用税率还是10%,而该纳税人申报的税基增加到了110元,其需要缴纳的税款也随之增加到11元了。

    搜狐国富智库:减税降费的同时,也在新开其他的税种,比如自然税费,您认为新征的税是否会抵消已经减掉的税?未来财政收入会怎么发展?

    刘佐:这种可能性不是太大。例如,正在准备立法开征的房地产税将是现有相关税种的整合,改革以后既不会增加税种的数量,也不会不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而且应当把纳税人的房地产税负担与其他税收负担统筹考虑。

    另外,我国的税种结构已经基本合理,各国通行的主体税种都已具备,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税制和减税降费,包括降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税率和社保费的费率,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开征很多新税大量敛财。同时,随着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深化,未来的财政支出也会相对减少,从而有利于减税降费。

    至于我国未来的财政收入规模,我预期会继续逐步扩大。因为经济在发展,经济效益在提高,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也会“水涨船高”。同时,国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会增强。如前所述,税收收入等于税基乘以税率,在税基扩大的情况下,即便税率不变,甚至降低税率,税收收入依然可能增加。

    搜狐国富智库:减税降费得以落实,会不会引起政府大发国债?

    刘佐:国债实际上是延期的税收。因为政府当年发行的国债,最终需要通过以后年度的税收偿还。由于政府的税收规模、偿债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须控制国债的规模。

    例如,政府今年发行了100亿元的国债,约定明年偿还,可以考虑采取多种方法:一是明年继续发行国债,用于偿还今年发行的国债;二是明年经济增长,税收随之增加,用增加的税收偿还今年发行的国债;三是明年通过发债和增税两种方法偿还今年发行的国债,等等。从财政收支平衡的角度考虑,我认为采用第二种方法最为理想,采用第一种方法最不理想。

    从实际情况看,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但是由于经济增长和管理加强等原因,税收、财政收入依然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也没有发生很大的问题,由此似乎可以排除政府大规模发债的可能性。

    搜狐国富智库:您对未来的财税问题持什么态度?

    刘佐:我相信,只要我国的改革开放能够继续不断推进,经济、社会能够继续稳定发展,财税改革就一定会继续逐步推进,财税制度也会随之完善,公众对财税工作的满意度也会随之提高。当然,这不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甚至可能不是十年八年的事,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但是改革的步伐不可阻挡,改革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搜狐国富智库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