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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应用经济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6-03-20 浏览量: 作者:


    一、复试基本要求及拟招生计划

    经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定,根据2026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学院税务专业的2026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总分不低于360分(单科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A线)。初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但总分低于我学院规定复试分数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请根据个人意愿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

    2026年我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名额为50人(已录取9名推免考生)。最终以实际录取名额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择优录取。

    二、复试名单确定的规则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并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2026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定于2026年3月25日、3月26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3月25日

    笔试时间:3月26日

    笔试、面试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

    四、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23日12:00前将材料原件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指定邮箱(具体材料另行邮件通知)。

    该材料为复试小组考核的重要参考,考生未提交的视为没有相应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未提交或者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提交应向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书面说明情况,经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同意后补交。

    请考生注意留存材料纸质原件,根据学校后续通知提交纸质版。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

    满分150分,合格线90分,考试总时长2小时;

    专业综合笔试科目为《税务专业基础》,复习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详见https://mt.ucass.edu.cn/info/1018/1112.htm。

    2.面试

    满分250分,分为: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合格线120分;

    (2)外语面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线3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该项考核在面试中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时间、地点等信息报到时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者,迟到15分钟以上即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当天,我学院安排值班电话(010-81360499),考生遇到紧急情况,须提前与我学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在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报到时的签到顺序,按照中心安排进入复试考场;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展示如下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原件;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配合复试老师进行身份核验,核验过程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全程录音录像备查;考生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考生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3.笔试

    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并出示《准考证》、身份证,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考生须自行准备考试必备文具。

    4.面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不得将试题传至网上或转发他人。

    七、成绩评定、计算方法及加分政策说明

    1.成绩评定与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单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各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同等学力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2.加分政策说明

    对符合政策要求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依据初试、复试合格考生的标准分数,在该专项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3.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几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八、政审及体检

    1.政审材料提交

    拟录取考生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其所在单位或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将体检结果提交报考学院,由学院送医务室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以上两份原件须邮寄至我学院,体检要求、邮寄地址以邮件通知为准。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公布时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于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排名)、推荐拟录取名单于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结束后公布。

    2.公布渠道: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官网:https://fae.ucass.edu.cn/index.htm”及“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官网:https://mt.ucass.edu.cn/index.htm”进行公布。

    3.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咨询与监督

    1.税务专硕招生咨询电话及邮箱:010-81360499,mtec@cass.org.cn。

    2.通讯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应用经济学院;邮编:102488

    3.监督电话和受理部门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招生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010-81360249,yyjjxy-zs@ucass.edu.cn。

    (2)咨询电话:010-8136022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招办)。

    (3)监督电话:010-8136031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纪委办公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