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消息 > 正文

讲座回顾 | 朱青:如何区分避税与税务筹划

时间:2023-04-07 浏览量: 作者:

2023年4月7日下午,应用经济学院“卓越讲堂”第十六讲暨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财税前沿与税收实务”专题讲座以线上会议的形式成功举办。学院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应用经济学院税务硕士研究生学术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青教授为2022级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讲授题为“如何区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为人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李为人教授对朱青教授表达了热烈的欢迎,表示本次讲座为广大师生近距离与税务领域资深专家进行交流提供了宝贵的机会,讲座将对同学们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实务技能的应用起到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将对社科大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讲座中,朱青教授首先讲解了反避税的意义,并将避税与反避税的关系形象地比喻为矛和盾的关系,只有深入理解反避税措施,才能验证实务工作中税务规划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并降低风险敞口。朱青教授从税务界常见的三个概念“偷税”“避税”与“税务筹划”说起,分别从法律含义、性质、动机、目标、结果等方面对其进行界定厘清,指出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通过讲解英国原财政大臣David Gauke及美国税务局对“避税”这一概念的阐述,进一步扩宽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深化了对“避税”及其延伸内涵的学术理解。

接下来,朱青教授对税务机关反避税的逻辑进行了讲解,他指出反避税的国内外的重要理论依据是企业创造的利润应留在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和价值的创造地。从产业链的角度看,研发与销售环节可以获得整个生产链条中的超额利润,企业出于节税动机会倾向于将研发环节置于税收洼地从而达到将超额利润转移至低税区的目的。但低税区机构若仅获得超额利润而无配套的成本分摊,即其研发活动若不具备经济实质,则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并依据国税发〔2009〕2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文进行纳税调整,这一反避税的思路与OECD发布的BEPS15项行动计划中“确保转让定价安排与价值创造相匹配”的观点一致。朱青教授通过该案例强调反避税的核心思路之一是重视交易的经济实质,违反该精神的税务规划常常并不具备效果且很难实现利润转移。

最后,朱青老师对本次讲座内容进行总结,身为税务专硕学子应当同时掌握税务规划与反避税两种思维模式,在税务机关不断提高征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背景下,所有的税务规划应当以法律规范为准绳,避免仅因一步之遥触犯法律红线构成“偷税”从而承担经济损失甚至刑事责任。

讲座主要内容结束后,朱青教授对同学们围绕税务规划方面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耐心地解答,并对同学们的未来规划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他鼓励同学们克服浮躁焦虑情绪,应该肯定自我价值,以提高本领为重,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坦然自信的态度面对未来的挑战。

朱青教授的学术讲座生动鲜活、深入浅出,对同学们的人生建议真诚恳切、字字珠玑。广大同学在此次讲座和交流中受益匪浅,不但增强了对税务规划与反避税领域知识的认知和理解,更收获了治学与从业方面精神的鼓舞与力量。

供稿:2022级税务硕士 明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