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税收规制调整空间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跟大家谈谈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税收规制调整空间这个问题。说到税收规制调整空间,首先要说明三个问题,第一个什么是税收规制,第二现在是不是正在调整,第三还有没有调整空间。
讲到规则,就要提起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道格拉斯·诺斯认为,所谓规则也就是制度,制度当中的税收制度,讲的是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以及税收法定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问题。关于体制问题,讲的是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财权与事权的匹配问题、税收的管辖权问题、收入分成问题、机构的设置问题等。另外还有非制度的约束,也就是税收道德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个人认为近些年我国税收规则的调整正在不断地实施,比如说税种的设置。
当今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的税收征管质量的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下面给大家分享几组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总结的数据。“一减”,减税力度持续加大,过去一年实际减税12500亿元左右;“两稳”,收支收入平稳增长、新兴产业税收稳步增长,增长的比例在5%-6%,这和我国经济的增长是基本同步的;“三协调”,即级次间、产业间、地区间税收收入增长相协调,级次间讲到了中央与地方收入的结构,地方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中央一级的收入的增长速度,产业间讲到了服务业的税收高于制造业,地区间则讲到了中西部税收的增长比 例比东部沿海地区低一些;最核心的是“四降低”,宏观税负稳中趋降、税收收入增速下降、制造业税收负担明显下降、居民个税负担明显下降。
从税收流失的角度来看,减税降费是一种政策性的税收流失,从财政政策的角度看,是税式支出的一种形式。当前,减税降费正处于稳步推进的状态中,最近一段时间,中央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税收文明的建设问题,特别是税收信用体系的构建,在税收领域的具体表现一是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二是是惩戒制度、“黑名单”制度的推行,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提供了一组数据表明,在调整的过程中,宏观税负稳中趋降,但费的增长速度仍较快。因此,我认为税费关系问题是调整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方面,鲜活而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呼唤税收制度与时共进、不断创新;另一方面,税收制度本身也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优化和调整,在制定规矩的过程中努力实现理论的创新。
减税降费后,企业对产业的投资会加大,投资转化为储蓄,储蓄刺激就业,就业既可以增加财富,又可以促进投资、储蓄,从而形成经济的良性循环。但也非常有必要意识到,如果仅仅是在外部经济倒逼的境况下进行税收政策的“查漏补缺打补丁”,往往容易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致使新政策缺乏协调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因此,基于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考量,税收规制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主动创新作为,就显得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