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9 浏览量: 作者:
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12月31日中午11点前将“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另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行政楼335办公室。
附件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附件二——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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