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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彦锋:国有企业在税收增长和逆周期调节中的贡献

    时间:2019-11-26 浏览量: 作者:

    一、理论假设

    (一)国有企业税负较高,当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好时,将推动税收较快增长

    国有企业由于产权性质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目的区别于非国有企业,并非完全追求利润最大化,使国有企业避税动机或税收筹划努力可能较弱,同样的名义税率下,国有企业的实际税负可能高于非国有企业。因此,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取得同样的经营收益时,国有企业将上缴更多的税收收入。特别当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好时,将会使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以一个简单的数学模型进行说明。

    为简化说明过程,假设不考虑家庭或个人作为经济单位以及其所贡献的税收,将经济体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以下标s表示国有企业的相应变量,下标o表示非国有企业的相应变量,n表示年份;R表示企业的营业收入,T表示税收。若以企业上缴的税收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衡量企业税负,同时假设ts和to分别表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平均税负,0≤ts≤1,0≤to≤1,则经济体第n 年的税收总收入为:

    经济体第n年的GDP等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生产成果的加总。由于从价值形态看,GDP核算的是经济体所有生产单位生产商品和服务的增加值之和,假设某企业生产商品或服务的增加值为其营业收入的一定比重τ,τ为常数,且0< τ≤1,则:

    (二)国有企业具有“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

    陈冬等(2016)提出了国有企业在经济下行期对政府“支持之手”的作用。在经济下行期,政府为刺激经济发展、维持社会稳定,需要增加财政支出。但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和经营稳定的考虑,可能增加避税,减少税收负担,以增加可用于维持经营和再生产的资金,应对经济风险带来的经营不稳定性,使政府的税收压力增加。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产权性质,一方面,企业自身可能考虑承担起社会责任,多缴税收以支持政府增加支出,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政府也可能通过干预,将经济下行期支撑支出的税收压力转到国有企业,呈现出国有企业的“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

    如下图所示,以现价GDP增速变化反映经济发展和经济周期,同时根据2003~2016年《中国财政年鉴》公布的全国国有企业数据,以上缴税金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反映国有企业上缴税金的变化情况。两者相对比可发现,国有企业上缴税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特别是爆发国际金融危机的2008~2009年,以及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时期,两者呈现明显的相反变化趋势。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国有企业在经济下行期多缴税收的“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

    二、实证分析

    为了检验上述假设,本文结合数据可获得性,以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为研究对象,构建2000~2016年的面板数据模型。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模型被解释变量为税收增长,以各个省份税收收入衡量。解释变量的选取考虑影响税收增长的因素,包括经济增长因素、价格因素、对外贸易因素、产业结构因素、政策因素、税收征管因素,以及本文提出的国有企业贡献因素。借鉴高培勇(2006)的分析,认为政策因素对我国税收高速增长现象解释力弱,且近年来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因此本部分实证分析中暂不考虑政策因素的影响。经济增长因素以GDP衡量,由于不变价GDP数据基于不同的基期价格公布,不直接可比,本文采用各年公布的按当前价格核算的GDP(现价GDP)数据,从而这个数据中也涵盖了价格因素的影响,不必再另外衡量价格因素。国有企业贡献因素,以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衡量,考虑到数据可得性问题,使用《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进行对比,考虑私营企业变量、外资企业变量,分别以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衡量。

    各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总结见表1。

    (二)描述统计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三)模型构建与回归结果

    基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2000~2016年数据,构建起纳入国有企业变量的解释税收增长的面板数据模型,模型如下:

    其中,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加入λi以控制省份固定效应,yt控制年份固定效应,εi,t为误差项。

    作为对比,将模型中国有企业变量分别替换为私营企业变量和外资企业变量,得到模型如下:

    运用Stata分析工具得到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如表3所示,第(1)列显示仅有GDP增长作为解释变量时的回归结果。GDP对数的回归系数为1.012,大于1,反映出当对数GDP每增长一单位时,税收收入对数增长超过一单位,表明剔除价格因素后,研究期间内税收平均增速仍超过GDP增速。表格第(2)列显示了所构建的纳入国有企业变量的税收增长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影响为正且十分显著;与第(3)列、第(4)列分别列示的替换以私营企业变量、外资企业变量进行回归后的结果相比较,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回归系数为0.230,明显较大,表明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同样的一单位时,相比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上缴了更多的税收,即2000~2016年间的经验数据显示,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税负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平均税负。

    (四)国有企业“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的检验

    为检验前述提出的国有企业“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我们将经济增长划分为不同表现时期,进行分段回归。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因此本部分以2008年为节点,将数据期间划分为2000~2007年和2008~2016年两个时间段,体现经济不同表现时期,分别进行回归。模型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根据表4的模型回归结果,2000~2007年时间段,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对数的回归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在经济形势较好时,政府往往给予国有企业较多税收优惠,以支持国有企业发展。2008~2016年时间段的回归中,可看到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回归系数为0.205,且十分显著,表明在经济增速放缓期,国有企业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更为显著,从而验证了国有企业“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的存在。

    综合上述实证研究结果,一方面,2000~2016年间的经验数据表明,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平均税负较高,当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好时,将推动税收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模型回归结果验证了国有企业的“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的存在,即在经济增速放缓或经济下行时期,为支持政府刺激经济发展而扩大支出的需要,国有企业往往增加上缴税收以支撑政府财力需求。

    三、结论与建议

    国有企业由于其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产权性质,一方面,企业并不单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避税动机更弱;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担负着支持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责任,在经济增速放缓或经济下行期,政府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出压力加大,非国有企业为应对经济不稳定性可能带来的风险,倾向于少缴税以增加企业留存的资金,使政府收入压力也加大,而国有企业往往多缴税收,以满足政府财力需求、支持政府政策,即具有“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本文所得结论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第一,对国有企业的作用,我们应有更客观公正的评价。由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产权性质,国有企业承担了追求盈利目标之外的责任,如支持政府政策、国家和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特别是在宏观经济下行时期,国有企业表现出“逆经济周期的支持效应”,对政府逆周期调节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4月和7 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等均强调要坚持逆周期调节,要“加大宏观经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力度”“用好逆周期调节政策工具”。因此,在预期逆周期调节加码将成为接下来我国政策主基调的要求下,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不是在所有制或产权,而是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并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以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特有作用。同时,应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并稳定外资投资增长预期,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

    第二,对我国税收增长应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1994年分税制改革旨在提高“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时,为满足政府增加的支出需求,要求财政收入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本文研究指出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意味着,若减税时期税收保持增长并不代表减税政策缺乏实效,只是转由国有企业承担了更多税收。

    白彦锋 王中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1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