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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经济:乘“数”而上

    时间:2024-10-12 浏览量: 作者:

    【新闻回放】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3.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7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2.8%。近年来,在科技进步加速迭代、产业变革汹涌澎湃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渗透领域之宽、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

    9月28日,国创数字经济论坛暨数字经济研究院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以下简称国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博永,中国信息协会会长王金平,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郑纬民,国创会副会长兼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吕本富等专家,分别从技术和经济视角,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未来。

    “数字经济”一词最早出现于美国学者唐·泰普斯科特1996年出版的著作《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前景与风险》,用来泛指互联网技术出现后产生的各种新型经济关系。无论是网络经济、平台经济,还是智能经济、体验经济,本质上都是数据创造的价值,是一种高级的融合型经济形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吕本富介绍,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数字场景与生产场景的融合。在工业化条件下,往往是生产决定消费,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在信息化条件下,消费开始反向决定生产、生活方式;在数字化条件下,数据不仅会促进生产与消费的贯通,而且会促进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的贯通。在此背景下,生产对象不再单纯局限在机器设备、流水线和生产车间,而是基于生产制造、都市生活、城市管理、公共治理等领域,将数据、算法、场景、终端紧密结合。

    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是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进步趋势。吕本富说,在数字平台与实体企业融合过程中,核心是围绕平台的“大脑”、产业链群的“躯干”、制造企业和数字车间的“手脚”,进行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协同创新,促进人流、物流、商品流、贸易流、信息流向数据流、价值流的转化。现在,很多企业只通过利用客户数据为第三方开发出增值服务,就能支持公司持续、免费地为客户提供更多服务,而更多服务会产生更多客户行为数据。利用这些新产生的数据,又能为第三方提供新的增值服务。吕本富说,这个正向反馈的循环如同巨大的飞轮,初始启动非常艰难,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推动。飞轮开始旋转很慢,但会越来越快。飞轮快速旋转时,只要一点点推动,就会产生巨大的效果。“在融合的过程中,数字经济实现了从产业交叉到智能融合的转变。”吕本富说。

    对于吕本富的观点,在《数字经济学——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的过程》一文中,南开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佟家栋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千作了类似的阐述:作为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一门新兴学科,数字经济学正在经历一个由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的演进过程。数字经济学是一门试图解释数字要素参与条件下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运行全过程的经济学,也是一门以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科学、云计算、统计学、计算机科学、法学、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为基础,研究稀缺资源和共享资源共存条件下的最有效分配,以及通过改变成本带来整体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新经济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税收政策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为人认为,学科交叉是数字经济研究的初始阶段。数字经济涉及计算机科学、通信技术、经济学等多个领域,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分别从各自角度来研究数字经济中的现象和问题。例如,计算机专家关注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经济学家研究数字技术对经济模式、市场结构等的影响。在这个阶段,各学科知识相互碰撞,为数字经济研究提供了多元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当这种学科交叉达到一定程度,就会逐渐形成交叉学科。数字经济作为交叉学科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即数字技术与经济活动深度融合产生的复杂系统,也会有一套专门的研究方法,比如用大数据分析数字经济中的消费者行为,用复杂网络理论研究数字平台的生态等。

    “从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转变的过程中,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李为人告诉记者,研究税收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是进行交易定性。正是由于数字经济本身的融合性,带来了税收问题研究的复杂性。目前,与数字经济有关的税收问题,比较集中的难点包括:税收管辖权界定、课税对象和税基确定、税收征管及国际税收协调等。“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传统税收模式面临着诸多挑战。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意味着必须加快对相关税收问题的研究。”李为人说。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