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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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时间:2015-06-08 浏览量: 作者:

    我院自今年起启动离校系统,毕业生离校手续的签注均在离校系统中完成。6月8日开始,图书馆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毕业生需在图书馆完成的事项有:

    1. 电子版学位论文并通过审核:提交登陆图书馆主页,进入“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论文提交具体规范及注意事项可参照论文系统中的“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查询审核状态是否为“审核通过”。未通过者,请按审核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周期不变。

    2. 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若有遗失,须按《读者借阅逾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使用馆际互借证的同学,请在办理离校手续前还清所借图书并归还馆际互借证。

    办理注意事项:

    1. 自6月5日起,所有毕业生借阅权限停止,但可以继续进入图书馆,享受阅览服务,归还图书、办理离校手续等。7月10日,将对毕业生在图书馆的全部权限批量注销。如若在此之前注销了校园一卡通使用权限,则图书馆使用权限自动注销,不能再进入图书馆。

    2. 电子版学位论文应提交论文的最终版本,请各位毕业生在提交前务必确认版本正确。6月8日后论文已通过审核,但需替换论文版本的,请在工作时间,直接到图书馆技术部(B304)提交替换版本。

    3. 6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并已经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无需办理第一项。

    4. 6月5日前归还所有图书、馆际互借证及馆际互借图书、缴清欠款的毕业生,无需办理第二项。

    5. 毕业生在来图书馆办理离校相关事务,可先到离校系统中查询图书馆相关事务办理情况,如离校系统显示“已办”的项目,则无需再到图书馆办理。为方便毕业生查询,图书馆在一层大厅自助借还机旁边提供一台查询机,专供毕业生查询离校手续的办理状态。下图为离校系统中图书馆事务已经办理的状态。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图书归还:图书馆一层总服务台

    论文审核:图书馆一层视听阅览室信息检索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00

    图书馆